截至核实日期 2026-10-01,答案是不能: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中,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次共济给第三人。共济关系存续期间,共济人也不能再使用已设定额度对应的个人账户资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是依据,具体规则见国家医保局跨省共济政策解读·问答。

医保钱包的“虚拟额度”限制什么?

跨省共济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由共济人为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设定额度。额度可以供被共济人结算本人发生的合规费用,但不能成为被共济人再次向外共济的额度。

主体 额度规则
共济人 设定额度后,不能再使用该额度对应的个人账户资金
被共济人 可以用额度结算本人发生的合规费用,但不得再次共济给第三人

现有官方材料明确限制的是“该额度对应的个人账户资金”,并未表述为共济人的全部个人账户资金均不可使用。

哪些人可以建立或接受共济?

跨省共济并不是任何账户之间都可以任意转移,适用范围有明确限制:

项目 具体范围
共济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被共济人 共济人的近亲属,且应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一个共济人可以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但被共济人不能因此成为新的共济人;即使第三人也在上述近亲属范围内,被共济人仍不得把自己已经获得的额度再次共济给他。

获得的额度可以支付哪些费用?

被共济人获得的共济额度主要用于以下合规支出: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用耗材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 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但须全额支付。

被共济人使用医保钱包额度时,应当按照共济额度的设定先后顺序使用。各省份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个人账户与医保钱包之间的支付顺序。

转出频次和限额全国一样吗?

不统一。官方政策解读明确,共济额度没有实施全国统一管理。各省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共济额度转出频次和限额,并规范基金管理。

上述材料没有列出全国统一的转出频次或具体限额,因此不能把某一省份的标准直接当作全国规则。

共济关系怎么建立或解除?

  • 办理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应用程序、省级医保服务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
  • 建立关系:共济人需要签署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主动解除:共济关系建立期间,共济人与被共济人均可自主办理解除。
  • 自动解除:共济人或被共济人的医保关系终止,或者发生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共济关系自动解除。
  • 额度恢复:通过上述渠道解除关系时,被共济人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自动恢复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
  • 解除后退费:被共济人发生退费时,未使用的共济金额按原渠道返回;因共济人参保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退回个人账户的,由建立共济关系时的参保地按规定处理。

以上为一般信息,具体办理及当地额度规则以相关办理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常见问题

被共济人能把额度转给另一名近亲属吗?

不能。被共济人不得将已经获得的共济额度再次共济给第三人,另一名近亲属也不例外。

共济人设定额度后还能重复使用对应资金吗?

不能。共济人设定额度后,不能再使用该额度对应的个人账户资金。

解除共济后,未使用的额度会回到哪里?

共济关系解除后,被共济人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会自动恢复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

全国的转出频次和限额相同吗?

不相同。共济额度没有实施全国统一管理,具体转出频次和限额由各省份结合实际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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