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日期:2026-10-01。

结论很直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职工参保人从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为近亲属设定额度,用于支付其合规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以及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则是参保人本人在参保关系所在省以外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直接结算医保待遇。前者解决“家人的个人部分谁付”,后者解决“本人异地就医怎么结”,两者不是同一项待遇。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在《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中说明,医保发〔2025〕35号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省内拓展至全国;《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则将跨省异地就医定义为参保人在参保关系所在省以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或购药行为。

一张表看清:谁的钱、付给谁、解决什么问题?

对比项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钱或待遇从哪里来 共济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过个人医保钱包设定额度 参保人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谁使用 共济人的近亲属 参保人本人
参保身份要求 共济人应为职工医保参保人;被共济人应为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参保人可以是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
支付场景 近亲属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以及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 本人在省外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就医购药费用
结算动作 被共济人使用共济额度;共济人不能再使用已设定额度对应的资金 参保人结清个人负担,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结算
关键办理事项 建立共济关系、设定额度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联网定点机构、出示有效凭证

最需要记住的是:共济安排的是家庭账户资金,直接结算办理的是本人异地就医待遇。给家人设定共济额度,不等于替家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家人异地就医时,仍要按其本人参保身份办理。

跨省共济谁能用,关系怎么建立和解除?

国家医保局在《跨省共济,让医保个账资金成为“家庭健康金”(政策解读·问答)》中明确了办理范围和关系管理规则。

  • 共济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被共济人:共济人的近亲属,同时应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 近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 关系建立:双方可自愿建立,也可共同解除;建立关系时,共济人应签署承诺书,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办理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应用程序、省级医保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
  • 一对多、多对一:一个共济人可以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
  • 自动解除:共济人或被共济人的医保关系终止,或者发生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共济关系自动解除。

因此,不是所有“家人”都能成为被共济人,也不是只要有转账关系就自动形成医保共济。

共济额度能付什么,为什么不是想转多少就转多少?

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国家层面没有对共济额度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各省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转出频次、限额及资金管理规则。

额度设定后有几项直接限制:

  • 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对应的个人账户资金。
  • 被共济人不能把取得的共济额度再次共济给第三人。
  • 被共济人使用医保钱包额度时,按照共济额度设定的先后顺序使用。
  • 各省份可以明确个人账户与医保钱包的支付顺序。

共济额度可以用于:

  1. 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2. 被共济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3. 被共济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这类缴费须全额支付,不能只支付一部分。

解除共济关系后,被共济人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自动恢复至共济人个人账户。如果关系解除后发生退费,未使用的共济金额按原渠道返回;因共济人医保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退回个人账户的,由建立共济关系时的参保地按规定处理。

作为后台资金管理,跨省共济费用按月全额清算,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并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国家医保局政策解读还要求各级医保、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协同监管和信息系统对接。

异地就医按哪里的目录和政策算账?

医保发〔2022〕22号采用的政策框架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判断内容 执行规则
哪些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原则上按就医地规定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按参保地规定
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按参保地规定
医疗服务及机构管理 按就医地规定

因此,异地就医不能只看就医地目录,还要看参保地的待遇参数。医保目录、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是同一个判断层次,最终个人负担应结合两地规则确定。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走哪些步骤?

第一步:先判断人员类型并办理备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备案长期有效。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异地急诊抢救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就诊并直接结算。

第二步:通过规定渠道申请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应用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通过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渠道申请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服务。

第三步:选择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机构

备案原则上直接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住院时,可在备案地已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时,应按照参保地的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没有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不能当然直接结算。

第四步:出示凭证并结算

参保人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直接结算时,参保人结清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结算。

第五步:了解急诊和补办备案情形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 参保人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办理直接结算。
  • 已经自费结算后再按规定补办备案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 未按规定备案,或者费用发生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药机构的,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同一笔异地费用,共济额度和医保待遇怎么衔接?

两者处理的是不同部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处理参保人本人按政策应享有的医保待遇,共济额度用于被共济人的个人负担或参保缴费。

如果近亲属本人在异地就医,应分别核查:

  1. 近亲属本人是否符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
  2. 是否已按规定备案并选择跨省联网定点机构;
  3. 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负担是否属于共济额度允许支付的范围;
  4. 当地个人账户与医保钱包采用什么支付顺序。

国家医保局问答明确,各省份可以明确个人账户与医保钱包的支付顺序,因此同一笔费用如何衔接,应以参保地和就医地最新经办规则为准。

以上为一般信息。共济额度、备案要求、联网机构范围、支付顺序及本地经办材料,请以参保地、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最新公告为准。

常见问题

跨省共济的“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被共济人还必须是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共济额度全国统一吗?

不统一。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各省份可以设置转出频次和限额,并明确个人账户与医保钱包的支付顺序。

共济额度可以再转给第三个人吗?

不可以。被共济人取得的共济额度不得再次共济给第三人;共济人也不能继续使用已经设定共济额度对应的个人账户资金。

异地门诊也能直接结算吗?

可以符合条件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以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但需要满足参保、备案、联网定点机构和支付范围等条件。

异地急诊没有备案还能直接结算吗?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符合异地急诊结算条件的,参保人未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并允许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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