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层面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可共济给8类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被共济人必须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跨省操作通过个人医保钱包办理,详见国家医保局《跨省共济,让医保个账资金成为“家庭健康金”(政策解读·问答)》。各省可结合实际设置共济额度转出频次和限额,具体以参保地最新公告为准(核实日期:2026-10-01)。
仅有亲属关系就够吗?
不够,还要看参保身份。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对双方条件作出了明确:
| 身份 | 需要满足的条件 |
|---|---|
| 共济人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 被共济人 | 属于8类近亲属之一,同时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
因此,家人即使符合近亲属范围,如果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也不符合这项跨省共济的被共济人条件。
共济关系怎么建立?
共济人与被共济人可以自愿建立共济关系。办理时不需要只依靠一个渠道,可通过以下入口提出: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应用程序;
- 省级医保服务平台;
-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建立关系时,共济人需要签署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个共济人可以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共济,并非只能选择一个人。
跨省是不是把钱转给家人?
跨省共济通过个人医保钱包的虚拟额度实现,并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运行。共济人为被共济人设定额度后,不能再使用该额度对应的个人账户资金;被共济人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时,可以使用共济额度结算。
被共济人得到的额度不能再次共济给第三人。也就是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跨省用于符合条件的近亲属,但不会通过多层转手继续向其他人延伸。
共济资金能支付哪些费用?
共济资金有明确用途,不能当作一般家庭资金使用。根据官方问答,可以支付以下费用:
- 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 被共济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其中,使用共济额度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时,须全额支付。
共济额度全国统一吗?
目前,共济额度没有实施全国统一管理。各省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共济额度转出频次和限额,并规范基金管理,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其他地区的额度标准或操作规则。
各省份还可以明确个人账户与医保钱包之间的支付顺序。被共济人使用医保钱包额度时,按照各共济额度的设定先后顺序使用。具体额度、频次和支付顺序,应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
解除关系后,未使用额度怎么办?
共济关系建立期间,共济人与被共济人均可自主办理解除。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应用程序、省级医保服务平台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解除关系时,被共济人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会自动恢复至共济人个人账户。
如果关系解除后被共济人发生退费,未使用的共济金额按原渠道返回。因共济人转移接续、中断参保、一次性支取等参保关系变化,导致金额无法退回个人账户的,由建立共济关系时的参保地按规定处理。
共济人或被共济人的医保关系终止,或者发生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共济关系会自动解除。
跨省共济费用如何清算?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35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具体清算安排可参见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解读。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清算可以依托预付金保障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医保、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监管,完善信息系统对接,推动业务、资金、信息流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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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没有职工医保的家人可以作为被共济人吗?
可以。家人只要属于8类近亲属之一,并且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就符合被共济人的参保身份要求。
一个人能接受多位近亲属的共济吗?
可以。一个被共济人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分别建立共济关系;使用医保钱包额度时,按照各额度设定的先后顺序使用。
共济额度全国都是一样的吗?
不是。共济额度没有实施全国统一管理,各省份可以设置转出频次、限额及支付顺序,具体标准要看参保地规定。
共济关系解除后,未使用的钱会退回吗?
通过规定渠道解除关系时,尚未使用的共济额度会自动恢复至共济人个人账户;解除后发生退费的,未使用金额按原渠道返回。无法退回的,由建立关系时的参保地按规定处理。
被共济人可以把额度再转给其他人吗?
不可以。被共济人可以使用共济额度结算本人符合规定的费用,但不能将获得的额度再次共济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