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备案、定点机构和结算管理条件时可以,但不能只凭费用名称判断。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将跨省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以及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核实日期为2026-10-01。

这三类费用分别怎么判断?

就医情形 已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边界
跨省急诊抢救 急诊抢救费用 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已纳入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但应按政策所称的“急诊抢救费用”判断,不能把所有与急诊有关的支出一概视为同类费用。
住院期间到院外检查、治疗或购药 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 “住院期间”和“院外检查、治疗、购药”都是必要条件,实际机构及具体费用还要接受定点、联网结算和医保支付范围核验。
外来伤害导致就医 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 必须同时满足“无第三方责任”和“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不能直接套用这一类别。

这份国家层面政策解读没有列出三类场景统一适用的报销比例,也没有给出无第三方责任外伤的全国统一证明材料清单,具体应按就医地管理规定核对。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管理的办理主线是“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但实际还要注意以下条件。

1. 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就医前,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

没有提前备案的,政策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这意味着补办节点不能晚于出院结算。

2. 定点及跨省联网条件

完成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院外检查、治疗或购药时,不能只看“定点”标识,还要确认实际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能力。

门诊就医如果参保地要求选择一定数量或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应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3. 有效医保凭证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4. 遵守就医地结算管理

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会对符合就医地规定的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相应的直接结算服务。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还必须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不能仅凭外伤诊断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后,是不是全部费用都能由医保基金支付?

不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规则适用地 主要负责内容
就医地 执行当地规定的医保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
参保地 执行当地规定的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

因此,“属于三类直接结算范围”不等于“全部费用都能报销”。上述国家层面材料没有给出这三类费用全国统一的报销比例,实际支付还取决于具体费用是否符合就医地支付范围,以及参保地的基金政策。

以上为国家层面一般规则,不替代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具体规定。办理前应结合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最新公告核对。

常见问题

跨省急诊时还没来得及备案,还能直接结算吗?

政策已将跨省急诊抢救人员纳入备案人员范围,并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后享受跨省直接结算。能否在当前就医阶段补办及如何完成结算,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和就医地机构核对。

住院期间院外买药,只要属于住院费用就能直接结算吗?

不能只看费用发生时间。院外检查、治疗或购药还涉及实际机构是否具备跨省联网直接结算能力,以及具体费用是否符合就医地支付范围和参保地政策。

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也能按无第三方责任外伤直接结算吗?

不能。政策明确纳入的是“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存在第三方责任时,不能依据这一类别办理直接结算。

完成异地备案后,所有医院和药店都能直接结算吗?

不是。政策表述是备案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并非所有医院或药店。住院结算还应确认机构已开通相应服务,门诊则需同时遵守参保地对机构数量或级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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